close

1939.jpg  

改編自勞勃崔佛(Robert Traver)於1958年所發表的同名小說(創作靈感來自1952年發生在密西根州由他所辯護的真實事件),由詹姆斯史都華(James Stewart)擔綱演出,配角有莉雷米克(Lee Remick)、班賈札拉(Ben Gazzara)、亞瑟歐康諾(Arthur O'Connell)和喬治史考特(George C. Scott)等人,導演則是奧圖普里明傑(Otto Preminger),在北美收穫了五百五十萬美元,年度排名剛好擠進前十,全球票房則大概是八百萬美元。當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改編劇本與最佳男主角等六項提名,可惜全都鎩羽而回。幾十年來不斷地受到法界高度的讚揚,美國律師協會於1989年將其選為史上十二佳庭審電影,美國電影學會於2008年將其列入十大類型(法庭劇情)十大佳片,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於2012年將其收入保存名單中。

的確是夠格被奉為經典的法庭電影(儘管有些用詞太過大膽露骨而引發一些爭議@@),檢辯雙方有如在擂台上比賽的拳擊手一樣展開激烈的攻防,從索爾巴斯(Saul Bass)備受讚賞的片頭開始,情節在幽默又無聊的氛圍中逐漸浮現出來,普導(Otto Preminger)沉穩又精準地調度著鏡頭,而詹姆斯(James Stewart)也專業又嫻熟地接管了場面,莉(Lee Remick)則在旁負責分散觀眾的注意力(?),雖然片時長達一百六十分鐘實在讓人有點吃不消,不過整個過程無疑充滿了戲劇張力而令人感到酣暢淋漓。

由於我不是法律人,所以無法完全理解其中所強調的法律概念(例如精神狀態被當作辯護理由是否適宜)與法律術語,不過駑鈍如我還是可以清晰地認知到此片為何能夠被法學院拿去當成教材,因為其不只涵蓋了美國刑事法庭審訊的基本流程(從會見委託人到在法庭上交叉質詢證人等等),而且還亮眼地示範了辯護律師應該如何針對整體情勢來選擇應對策略並採取必要手段,在庭外要多方打聽消息,而在庭上則要懂得如何在劣勢中有效防守並趁機出擊致勝。

戛然而止的開放式結局飽含諷刺意味,因為僅僅宣布了陪審團的一致決而沒有明確地揭曉事件真相為何,觀眾依然被困在五里霧中,也隱隱指出再怎麼縝密的理性思辨仍舊有可能無法解開撲朔迷離的謎題。倒是很多人都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律師保羅痛擊檢察官而聲名大噪(無奈一毛錢也沒拿到,或許之後承接皮蘭小姐的繼承委託後可以稍微彌補一下囉!),被告曼尼迎來夢寐以求的無罪判決(竟然一走了之,的確很像他這種人會做的事!),只有檢方那兩位代表可說是灰頭土臉……

花絮:葛雷哥萊佩克(Gregory Peck)曾是主角的考慮人選。原本蘿拉是想要找拉娜特納(Lana Turner)來演,不過她的條件是要穿著長禮服,哥倫比亞打算接受,不過普導(Otto Preminger)堅持不答應,於是此角最後就給了當時仍是新人的莉(Lee Remick)。飾演法官的約瑟夫維爾奇(Joseph N. Welch)唯一參演的作品,身為律師的他其實不是演員,所以他常常必須看提詞機才能講出台詞。辯護費三千美元大概等於今日的三萬兩千美元。那隻狗是叫做丹尼(Danny)的凱恩㹴。拍攝用了兩個月,後製則再花了一個月。詹姆斯(James Stewart)的父親批評此片傷風敗俗。芝加哥市政府禁映了此片,於是普導(Otto Preminger)到聯邦法院提出異議,最終法官撤銷了這個禁令。除了飾演中尉的班(Ben Gazzara)以外的大部分主要角色都參軍過。最早贏得葛萊美最佳視聽媒體配樂專輯卻沒獲得奧斯卡最佳配樂提名的電影(後又有四片)。真實事件受害者之女曾狀告出版書籍的戴爾和發行電影的哥倫比亞誹謗其父名聲,案件在一年後被不受理。普導(Otto Preminger)在看到哥倫比亞將此片與其他五十九片以一千萬美元的價格賣給電視台後對其提出告訴,他認為電視台不斷在電影播映時插入廣告簡直是在殘害他的心血(例如美國廣播公司在其間打斷了十三次共卅六個廣告),可惜的是,他敗訴了。

https://www.imdb.com/title/tt0052561/
2025/03/02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anatomy of a murder 桃色血案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克拉克.周 的頭像
    克拉克.周

    漫步在月球陰暗面的克拉克周

    克拉克.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