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192.jpg  

想成就一部經典不只劇本要傑出,導演的掌鏡功力和演員們的表現也都是不可或缺的,而這些方面都需要經驗的累積,所以如果一部經典是出自一群年輕人之手就更屬難能可貴。此片就是這樣的優秀典範,導演布萊恩辛格(Bryan Singer)和編劇克里斯多福麥奎利(Christopher McQuarrie)當時甚至都還未滿卅歲。劇組只用了卅五個工作天就拍出了如此傑作,僅僅花費六百萬美元,在坎城影展亮相後獲得多方讚賞,之後在北美收穫了兩千多萬美元。

我早就久仰此片大名,今晚拜見之後覺得果然是名不虛傳。曾在偵探事務所工作過的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McQuarrie)的劇本實在是太有創意了,影藝學院隨後極為讚賞地獻上一座小金人,也讓他一炮而紅。而辛導(Bryan Singer)的運鏡當然也是功不可沒,他就像是一個熟練地耍弄著道具的魔術師,巧妙的障眼法讓觀眾對擺在眼前的真相幾乎可說是視若未睹。另外,凱文史貝西(Kevin Spacey)精湛入魂的演技也為自己掙得了一座小金人,雖然他入手的是最佳男配角獎,但說他撐起了全片也不為過,其他人都只是隱身於黑暗中的配角,他才是鎂光燈下的主角。

算是新黑色電影,還稍微玩了一下時間軸,讓我一開始還有點搞不清楚狀況。我很努力地理解情節,深怕漏掉了哪個關鍵鏡頭而聚精會神地看著,一直到最後,我頓時覺得自己就像笨蛋一樣。因為真相非常簡單,主謀是標準的扮豬吃老虎,他為了一己之私而精心策畫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詭計,全片從頭到尾都只是他信口杜撰的,將每個人(當然也包括觀眾)耍得團團轉。他不著痕跡地利用了警探對同夥的成見和自以為聰明的心態以遂己所願,警探以為自己在偵訊他,但事實上是他在誘導警探的思緒。

幾個緩慢凝結的鏡頭極具感染力,其中當然又以結尾咖啡杯自警探手中掉落那個慢鏡頭最為精彩,絕對是全片裡最具戲劇張力的部分,也讓我的下巴都快掉了。落地的咖啡杯碎裂了,而警探的自信心也跟著崩解。他在看到公布欄之後驚覺自己被糊弄了而急急忙忙追了出去,腦袋裡還不停迴盪著主謀方才所說的每句話,但主謀早已消逝無影蹤,原本拐瘸的左腳和萎縮的左手也在轉眼間恢復了正常,揚長而去的身影背後只留下狼狽不堪的警探和錯愕茫然的觀眾……

在此先提一些開拍前的瑣事。片名取自【北非諜影】(Casablanca)裡的一句台詞。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McQuarrie)表示索澤的原型是在1971年殺害了母親和妻兒後銷聲匿跡將近十八年的約翰利斯特(John List)。凱文(Kevin Spacey)因為欣賞辛導(Bryan Singer)的大螢幕處女作【媒體風雲】(public access)而在1993年的日舞影展上向他表示自己想要演出他的下一部作品。麥可畢恩(Michael Biehn)曾有機會演出麥克馬努斯,但他因為覺得情節太令人困惑而沒有前往試鏡,後來他承認自己做了錯誤決定。艾爾帕西諾(Al Pacino)、克里斯多福華肯(Christopher Walken)和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都曾被邀演警探庫揚,其中最感興趣的艾爾(Al Pacino)最後還是因為自己在同年上映的【烈火悍將】(heat)裡也同樣飾演警探而婉拒了邀約,好在辛導(Bryan Singer)原本屬意的查茲帕明泰瑞(Chazz Palminteri)在百忙之中終於有了一週的空檔。

花絮:主要卡司們都降價接演。凱文波拉克(Kevin Pollak)和史蒂芬鮑德溫(Stephen Baldwin)在片場處得並不融洽。據說辛導(Bryan Singer)一開始分別對五個主要演員都說他們就是索澤,導致後來蓋布瑞拜恩(Gabriel Byrne)在得知自己不是飾演索澤後在停車場和辛導(Bryan Singer)吵了半個小時。一開始被逮捕的五人中只有金特沒有被逮捕的畫面。著名台詞『The greatest trick the devil ever pulled was convincing the world he did not exist.』(惡魔最高超的把戲就是讓人深信他並不存在)取自夏耶波特萊爾(Charles Baudelaire)的詩作。辛導(Bryan Singer)在片末碼頭槍戰橋段放了類似彼得柴可夫斯基(Pyotr Tchaikovsky)的「第一號鋼琴協奏曲」風格的配樂。『fuck』這個字總共出現了九十八次。其實有很多線索都暗示金特就是索澤。編劇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McQuarrie)在片末警探跑出警局尋找金特時出現在鏡頭前,他客串演出一個正在和民眾交談的警察。

http://www.imdb.com/title/tt0114814/
2017/03/26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the usual suspects 刺激驚爆點
    全站熱搜

    克拉克.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