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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兜在了一起,有些橋段還真的快讓我笑翻了(例如特倫斯想搭便車卻開過一台農用犁田機、尼克腳著火、兩個通緝犯在車上聽「canon」、通緝犯冷酷地拿著尼克的名片卻被火燒到、大樓警衛玩上癮了而使得他們倆等到都快瘋了等等)!但在逗趣中其實也帶著一絲酸楚而給了我一些省思。後半部的轉折相當有力道,沖淡了此前的沉重鬱悶而哼起輕鬆調調,能皆大歡喜真好,科科!

由史蒂夫歐戴柯克(Steve Oedekerk)自編自導,兩位主角分別是提姆羅賓斯(Tim Robbins)和馬丁勞倫斯(Martin Lawrence)。製作成本是兩千五百萬美元,而北美票房則是四千四百多萬美元。

花絮:尼克工作的大樓是在聯邦銀行大樓取景。2011年上映的印度電影【oru marubhoomikkadha】(馬拉雅拉姆語)就是在向此片致敬。

http://www.imdb.com/title/tt0119807/
20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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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克.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