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432.jpg  

改編自艾德麥克班恩(Ed McBain)於1959年發表的《King's ransom》,導演是黑澤明,可以算是群戲,但三船敏郎和仲代達矢的戲分明顯較多較重,東寶當年的獲益是四億六千多萬日圓。

多人合撰的劇本之優秀著實令人讚嘆,而黑導無疑地也展現了高超的說故事能力,從一開始就緊緊抓住了觀眾的目光,不管是氛圍的凝聚、節奏的掌握還是場面的調度都可謂是一氣呵成,所以儘管片時長達一百四十多分鐘,但並不會讓人感到不耐。而眾家演員們當然也是功不可沒,三船演出陷入天人交戰的實業家,仲代演出沉著冷靜且指揮若定的警探,香川京子演出心地善良的實業家妻子,三橋達也演出見風轉舵的牆頭草,佐田豐演出焦慮又愧疚的司機,山崎努演出憤世嫉俗的實習醫生,眾人生動精湛的演技令人渾然忘我地融入了電影情境裡。

由於是改編自警探小說(『87分局系列』堪稱是警探小說的濫觴),所以描述警探辦案過程之鉅細靡遺實在令人大開眼界,警探們鍥而不捨地追查探訪以及努力拼湊一些模糊不清的線索,整個過程所耗費的人力物力是難以想像的。我非常喜歡看推理小說,帥氣瀟灑的名偵探令人崇拜,但平凡樸實的辛苦警探也令人欽佩,那種四處碰壁之後才偶然找到了突破口的苦盡甘來的感覺每每令我感動不已。

情節相當扣人心弦,懸疑氣氛瀰漫不散,令人亟欲探知兇手的身分,精采處在於一開始刻意誤導觀眾綁架案可能是由那些與權藤對立的董事們所策畫的,案情在細膩的鋪陳之後才慢慢地水落石出。而有一點絕對必須特別提出來講,就是在這部黑白片裡竟然有一個部分是彩色的──從煙囪冒出來的粉紅色煙霧(我想很多人當下都沒有察覺到吧),警探們也憑著這個關鍵線索找到了嫌犯,這個拍攝手法真是獨具匠心啊!

而除了娛樂性質之外,此片也極具省思意涵,不只描繪了日本當時的社會樣貌(日本在1960年代經濟開始復甦了,但隨之而來的當然就是貧富差距也逐漸擴大,社會底層的人為求生存而苦苦掙扎著;因為美國的政策指示與軍隊駐紮,所以日本的民風開始西化而且變得開放,由西式建築與爵士舞廳即可窺知一二。),也刻畫了人生百態,探討的範疇亦相當廣泛,但主要是著墨於良心利益矛盾與貧富階級衝突等面向。

第一個主題是良心利益矛盾,這個部分的闡述算是淺白易懂,黑導毫不保留地褒揚了高尚的人道關懷主義。權藤在事業野望和道德良心之間猶豫不決,但最後選擇了優先救人,能有如此寬大的胸襟實在令人動容,儘管他因此而事業受挫且家財散盡,但還是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大眾亦普遍給予同情與讚賞;反觀嗜血的公司董事們雖然成功掌握了公司經營權,但也落得了一身罵名。良好的聲譽其實比巨大的財富更加可貴,聲譽會長久流傳,而財富乃身外之物,只是很多人無法參透這個道理。另外,此片在歌頌警探的同時也間接地稱讚了媒體,警媒合作緝凶,這種情況在今日似乎已經變得相當稀奇了。

第二個主題則是貧富階級衝突,這個部分的探討就顯得隱晦模糊,但黑導以極其犀利的筆鋒直指這個殘酷的社會現象,片名即頗富寓意,權藤涼爽舒適的豪華別墅象徵天國,而竹內(他首次出現的鏡頭也非常特別──骯髒溝水裡的倒影,而這所隱喻的意涵也不言自明。)悶熱難受的狹小房間則象徵地獄,如此天差地遠的境況儼然是兩個世界。出身貧困的竹內心中不斷燃燒著仇富怒火,他犯案的目的不是為了錢,而是想看到權藤淒慘落魄,這種仇恨心態令他盲目失控而鑄下大錯,他後來甚至還殘殺了許多無辜的人,所作所為著實令人毛骨悚然。最後兩人在牢獄中見面的橋段有如畫龍點睛,一臉桀敖不馴的竹內洋洋得意地看著權藤,他努力裝出倔強的外表,但脆弱的內心早就崩潰了,或許這就是所謂的『邪不勝正』吧!

花絮:結局和原著差異頗大。拍攝地點在橫濱,室內景就在片場拍,室外景則大多實地拍,只有少數例外(例如權藤在街上遇到竹內的橋段,因為當時實在太冷了。)。嫌犯首次露臉時,響起了法蘭茲舒伯特(Franz Schubert)的「鱒魚」,這算是一個隱喻。從行進中的火車上丟下贖款算是致敬了內川清一郎在1955年拍的【悪魔の囁き】,而這個犯罪手法在後來竟然引起了諸多仿效。此片上映後不久,東京就發生了誘拐殺人案件,而隨後又陸續發生了多起誘拐案件,也促使國會在隔年就修法加重了綁架誘拐的刑責;當時也有人威脅要綁架黑導的女兒和子,她後來表示父親曾告訴她拍攝此片是想勸誡有意犯罪者要懸崖勒馬,不料卻適得其反,也讓自己飽受批判。此片在美國上映當週,約翰甘迺迪(John Kennedy)在達拉斯被暗殺身亡。【黑色追緝令】(pulp fiction)中知名的搖擺舞靈感即是得自此片。馬丁史柯西斯(Martin Scorsese)曾於1999年表示想重拍此片,但至今仍未成真。朝日電視台曾在2007年將此片重拍成電視劇。

http://www.imdb.com/title/tt0057565/
2019/06/30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天国と地獄 天國與地獄
    全站熱搜

    克拉克.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