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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自理查康登(Richard Condon)在1959年發表的同名小說,由法蘭克辛納屈(Frank Sinatra)和勞倫斯哈維(Laurence Harvey)等人主演,導演則是當時僅卅二歲的約翰法蘭肯海默(John Frankenheimer),聯美花了兩百廿萬美元,上映時正值古巴飛彈危機,最終在北美取得七百七十萬美元的佳績,年度排名擠進前廿。先在1994年被美國國家電影保護局收進保存名單內,接著又於1998年與2001年陸續被美國電影學會選為百年百大電影與百年百大驚悚電影,足見其經典地位。2004年,強納森戴米(Jonathan Demme)重拍了此片。

相當有時代感的情節,將冷戰時期美國對共產主義的恐懼表露無遺,也嚴肅地提醒社會大眾與政界人士對於共產世界的任何宣傳與誘惑要提高警覺,而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儘管美蘇從未真正交戰過,但二戰後不管在檯面上(代理人戰爭與外交角力等等)還是檯面下(情報滲透與陰謀破壞等等)的較量可是從來沒停過。此片所探討的就是在檯面下的爭鬥,共產世界的老大哥蘇聯在情報刺探與謀略攻防方面有多擅長已無須多言,以美人計誘惑、以利益收買或幫助獲得權位等等是普遍常見的手法,但是用催眠洗腦這種直接控制人的心理狀態的方式實在讓人越想就越感到頭皮發麻。

班和雷蒙他們的部隊於韓戰期間一次任務中遭到俘虜,之後全隊被送到中國滿州進行洗腦催眠,蘇聯打算用他們來執行顛覆美國政權的計畫。班和很多同袍都做著相同的惡夢,軍方透過與他們晤談而慢慢了解到有一樁陰謀正在進行著,後來察覺到雷蒙就是要執行任務的棋子。軍方於是決定派班去接近雷蒙,試圖從他身上找出線索以阻止陰謀,他們從發現蹊蹺到逐步反制,觀眾也從毫無頭緒到漸漸明瞭。而法導(John Frankenheimer)對班和雷蒙的人物描述可算是層次分明,讓觀眾能感同身受地體會他們的心情與處境(尤其是雷蒙)。

班雖然是主角,但角色形象有點平面單調(那段浪漫邂逅實在太刻意了),雖然他後來主導了調查行動,但好像要一直到他瀟灑地破解雷蒙的催眠那時才讓人猛然覺得他也是主角。stO

相對來說,另一個主角雷蒙的角色形象就顯得比較立體豐富。他的母親霸道蠻橫,曾硬生生拆散他和女友的感情,繼父則企圖在政壇往上爬而到處聲稱美國軍方被共產黨滲透來博得媒體版面,他痛恨他們倆,退伍後就決定獨自在紐約討生活。蘇聯方面時常透過催眠來控制他去執行任務,他就在無知覺狀態下先殺了報社老闆,接著又殺了參議員岳父和深愛的妻子。在班破解了他的催眠之後,他赫然發現母親為了要讓繼父坐上總統大位而勾結了蘇聯,也頓時明白了殺死同袍、報社老闆、岳父和妻子的人就是自己,所以他沒有照預定計畫聯絡班,他決定自行了結這樁陰謀。他的內心想必是劇烈地拉扯著,最後把瞄準鏡從總統候選人轉向了繼父和母親,蘇聯的陰謀失敗了,而他的人生也早就毀了,於是他萬念俱灰地飲彈自盡了,脖子上還掛著那面從來就不屬於他的勳章。這段反轉的情緒感染力很強,也讓人不禁要對雷蒙悽慘的遭遇掬一把同情淚。

節奏雖然稍嫌緩慢,但懸疑氣氛醞釀成形的過程倒是頗為高明,其中有一些橋段的拍攝手法獲得了廣泛的讚賞,例如他們被洗腦的部分,過去和現實交錯出現的剪接鏡頭順利地迷惑了觀眾,而班破解洗腦的部分則堪稱神來一筆,以班為視角的鏡頭完美地詮釋了雷蒙那種恍惚無神的精神狀態;法導(John Frankenheimer)還刻意頻繁地使用手持式攝影機來拍攝,搖晃的鏡頭也成功地製造出迷失錯亂和失去平衡的詭異感覺。結尾的急迫令人坐立難安,驚悚氣息也瀰漫不散,最後,這齣悲劇在一片嘆息聲中戛然而止……

接著先提一些拍攝前後的瑣事。聯美當時的老闆亞瑟克林姆(Arthur Krim)是民主黨員,他對於要不要拍攝此片一直猶豫不決,時任總統的約翰甘迺迪(John Kennedy)還特地透過好友法蘭克(Frank Sinatra)轉告他不必在意。法導(John Frankenheimer)在翻拍《Revolutionary Road》的計畫告吹後接下了此片。製作成本兩百廿萬美元中,法蘭克(Frank Sinatra)的片酬就高達一百萬美元,勞倫斯(Laurence Harvey)則拿走廿萬美元,所以其實拍片的花費是一百萬美元左右。編劇喬治艾克索羅(George Axelrod)也掛名製作人,但因為他忙著撰寫劇本,所以其實製作人的工作多半是霍華寇奇(Howard Koch)在做。此片是聯美和法蘭克(Frank Sinatra)的製片公司所簽的四作合約之一,他則在四作中主演了兩作。法蘭克(Frank Sinatra)建議讓露西兒鮑爾(Lucille Ball)來飾演雷蒙的母親,但法導(John Frankenheimer)堅持要用他之前合作過的安潔拉蘭斯柏里(Angela Lansbury)。大牌的法蘭克(Frank Sinatra)提出很多要求,首先是他的戲分要在十五天內拍完,再來是每天下工前他都要將他所拍的部分全部看一遍,而且拍攝工作要從每天的中午十一點才開始,因為習慣當夜貓子的他常常在接近天亮才上床睡覺,劇組克服萬難地配合了他的要求,最後花了卅九天完成全部的拍攝工作。法蘭克(Frank Sinatra)在拍攝那段打鬥戲時不慎傷到了右手小指,可是礙於拍戲進度緊湊而沒有適時地進行包紮治療,也讓他往後都承受了小指沒有完全痊癒的疼痛。1962年2月12日,劇組在拍攝勞倫斯(Laurence Harvey)跳進中央公園湖泊的橋段前動用了推土機來敲破一呎厚的冰層,據說那天是卅年來最冷的一天。催眠橋段中本來拍了涉及種族歧視的鏡頭,後來當然就剪掉了。珍娜李(Janet Leigh)就是在拍攝當時向東尼柯蒂斯(Tony Curtis)提出了離婚要求。在原作中,雷蒙和母親有不正常的亂倫關係,法導(John Frankenheimer)想要保留這個設定,但為了通過審查,只暗示性地點到為止(母親在親吻雷蒙時用手稍微擋著)。雷蒙繼父那架飛機是法蘭克(Frank Sinatra)的。

最後是花絮。總共死了八個人。當年獲得奧斯卡最佳剪輯提名的五部作品中唯一沒獲得最佳影片提名。被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與保加利亞等鐵幕後的國家理所當然地禁演了,甚至連在具有中立色彩的瑞典和芬蘭也不能上映,這些國家大多直到蘇聯解體後的1993年才有機會觀賞此片。約翰(John Kennedy)在1963年被暗殺,很多美國人似乎都直覺地認為此片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聯想而被冷凍,但事實上此片自1965年至1975年的十年間就在電視上播放了四次,1988年甚至還重新上映。雷蒙的母親名列美國電影學會所排的百年百大反派第廿一位。

http://www.imdb.com/title/tt0056218/
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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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克.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